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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各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wps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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