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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17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七十二学时,其中专业科目7天或42学时,公需科目3天或18学时,选修科目2天或12学时。为配合做好2017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我中心拟举办一期建设行业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内容为建设行业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的专业科目培训,培训学时为42学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需要申报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清远市预拌砂浆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2、建筑基坑安全管理及监测技术。 3、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强制性条文规定与技术要求。 5、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最新发展趋势及事故案例分析。 6、绿色建筑施工。 7、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招投标基础。 8、临时用电三相五线制。 9、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0、土木工程的灾害。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6月8日接受报名。(报名以自愿为原则,额满即止)。 报名地点:清远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后五楼)。 联系人:谢彩红 电话:3375804 培训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18日 上课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前楼503课室。 四、培训费用 每人24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学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它 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发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清远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0一七年五月九日 |
